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证我省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长江防护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