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面向社会征集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创业项目信息服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创业项目。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