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就业促进条例/第三章 就业失业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用人单位应当规范用工行为,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年度检查。职业培训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