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第二章 排放/第二节 运输许可第二十九条有效鼓励本市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非承重结构部位施工,提倡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