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保护和改善城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