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第三章 教育教学第三十八条有效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鼓励和支持职业教育集团的发展。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