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第三章 教育教学第二十九条有效本市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取得学历证书并通过职业鉴定机构考核,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