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第三章 教育教学第十九条有效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变更或者终止,应当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职业学校。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