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图书馆管理条例/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8月6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