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图书馆管理条例/第三章 公共图书馆的服务第十七条已修改公共图书馆应当充分利用馆藏文献资料,采取多种服务形式,提高馆藏文献利用率,鼓励各级公共图书馆开展送图书下乡活动。除国家规定禁止公开传播的文献资料外,不准任意封存,但对珍本、善本以及不宜外借的文献资料,可本着保护文献资料的原则限制使用。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8月6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