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图书馆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发展自治区公共图书馆事业,满足全社会对科学文化知识的需求,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8月6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