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泉池、泉渠及沿岸周边,设置泉水游泳池、泉水取水点等场所,方便市民亲水、取水。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