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志愿服务第十八条有效志愿服务的主要对象是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和大型社会公益活动。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6月6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