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从事运销矿产品的企业和个人,须凭采矿许可证或矿产品经营许可证,到矿产品所在地的地矿部门申办准运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承运无准运手续的矿产品。州、县地矿部门有权对运输矿产品的车辆进行检查。

第五 章奖励与处罚

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