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罚没财产管理规定第三条已废止本规定适用于本市罚没财产的管理、处理、上缴及其监督活动。法律、行政法规、本省地方性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