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末按规定公布的,不得作为征收补偿的依据。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宣传,对征收补偿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损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依法向各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