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实施办法/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单位和个人在自愿的前提下,捐资或者以其他形式开展公益性的治沙活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公益性治沙活动提供治理地点和无偿技术指导。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