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实施办法/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第十八条有效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本地区水资源状况进行监测,加强水资源的配置和管理,发展节水型产业,防止因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植被退化、天然湿地退化和土地沙化。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