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有效与防洪有关的水工程设施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防洪责任,保证工程的安全运行。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