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有效在汛期,堤防、闸坝、水库等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巡查,及时报告并处置险情。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