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第十九条有效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和其他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工程设计、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制订汛期调度运行计划;在建水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制订度汛方案。汛期调度运行计划和度汛方案的审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