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废止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

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而申请登记的,监护人应当提供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