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房屋登记条例/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十一条已废止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经公证或者认证的中文译本。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