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四章 预算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非税收入预算执行实行动态监控,督促执收单位及时、足额征收非税收入。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