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竞争环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应当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5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