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暂行条例/第二章 学校设置、办学形式和任务第八条已废止设置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有与学校性质、任务、规模相适应的领导班子、师资、经费、校舍、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体育设施和实验、实习场地。具体办学条件和标准,按国务院教育部门或劳动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分别由省教育部门或劳动部门制定。基建项目的征税应与普通教育同等对待。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