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已废止

在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和办学部门(单位)行政事业费或经营收入增长的同时,应保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经费和在校学生人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

各级财政部门和办学部门(单位)应根据财力和办学需要,安排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项补助。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