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控制和土地利用管理第十七条有效环城生态区建设用地上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低高度、低强度、多样化的建筑形态进行规划控制。禁止违反规划新建高层建筑。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