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六条已修改民政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设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并向社会无偿提供地名信息查询服务。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