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旅游促进条例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破坏旅游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的,由旅游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