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和批准地方性法规,对地方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