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规范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推进依法治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