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专利条例/第二章 专利促进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企业、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创新和发明创造活动,申请专利。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