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企业、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创新和发明创造活动,申请专利。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