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专利条例/第三章 专利保护第二十五条有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实施他人专利,不得假冒专利,不得为假冒专利提供制造、销售、运输、展示、广告、仓储、隐匿等便利条件。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