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专利条例/第二章 专利促进第二十一条有效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组织可以选派优秀专利相关人才到园区、企业开展专利服务及专利的实施和运用活动。选派期间联合提出的与专利有关的项目,政府科技发展计划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