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制定全民阅读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全民阅读促进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