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全民阅读公共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