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古茶树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