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