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青弋江灌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灌区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专业管理与社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灌区水利工程应当明确运行维护主体,推行管养分离,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程管护专业化水平。地方法规 ·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