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市管理处应当建立用水监控管理系统,加强监督管理。用水单位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技术标准要求的计量设施,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准确可靠。

地方法规 ·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