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青弋江灌区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资源,发挥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青弋江灌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