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旅游管理条例/第三章 旅游经营第十七条有效旅游项目的价格及收费应当符合政府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旅游经营者必须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高属于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及与旅游者约定的收费标准;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和强卖商品;不得欺诈、勒索旅游者;不得强迫旅游者接受约定以外的收费性服务项目。地方法规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