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费用和资金第八十九条已修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超过首期归集专项维修资金金额百分之七十的,业主大会应当续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续筹的资金应当不低于首期归集的专项维修资金数额。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