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管理规约第三十七条已修改业主委员会委员缺员,全体候补委员递补为委员后,仍缺员超过百分之四十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增补。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