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管理规约第二十六条已修改未能依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集体辞职的,经区主管部门确认后,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时组织召集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