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8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