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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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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集体人工商品林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已废止

运输木材拒不接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木材检查站依法检查,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强行运输情节较重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强行通过造成其他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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