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港口管理条例/第二章 港口规划第七条有效港口实行名录管理,分为主要港口、重要港口和其他港口。主要港口、重要港口名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规定确定公布;其他港口名录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