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港口管理条例/第五章 港口安全与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港口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港口经营人承担港口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采取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